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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税筹依据

根据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(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)的通知》(财税[2000]91号)针对入驻的个人独资企业,按照收入10% 的利润率实行优惠税率,通过将个人所得税“工资薪金”“劳务报酬”税目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“生产经营所得”,只需要通过成立一人企业跟公司签订合作协议,改变了商业模式和个人获取收益的名义,就可以享受到政策。

个人独资企业年收入不超过500万,另需缴纳3%增值税及0.3%的附加,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3%的增值税可以抵扣。

年收入超过500万的个人独资企业,转为一般纳税人,同样按照3.5%个人所得税,需缴纳6%的增值税及0.6%的附加(6%的增值税专票可用于抵扣)。 

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根据《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5号)、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(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)的通知》(财税[2000]91号)等文件的规定,现就我地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“个体工商户生产、经营所得”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明确如下:

应税所得率(最低值):

行业

应税所得率

工业、交通运输业、商业

5%

建筑、房地产

7%

饮食服务业

7%

娱乐业

20%

其他行业

10%

 

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(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)

  个人所得税率表(个体工商户生产、经营所得适用)

等级

全年应纳税所得额

税率(%)

速算扣除数

1

不超过30000元的

5

0

2

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

10

1500

3

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

20

10500

4

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

30

40500

5

超过500000元的部分

35

65500

 

 速算公式: 应纳税所得额 = 收入总额 * 应税所得率(无起征点)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* 适用税率 - 速算扣除数 
不同区间收入(不含税收入)税负变化表一览

年收入
(单位:万)

月收区间

增值税

附加税

个税综合税率

增值税
扶持比例

实际税负

120以下

10万

0

0

0.5-1.12

6%

0.5-1.3%

120-300

10万-25万

3%

0.08%

1.12-1.65%

6%

3.9-4.5%

300-500

25万-42万

3%

0.08%

1.65- 2.19%

6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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脚注信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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